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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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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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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阿坝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阿坝州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财务收支预算。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5个科,14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4人,其中,在编65人,非在编1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92家,净增单位 37家;新开户人数1.27万人,净增职工人数0.19万人;实缴单位2124家,实缴人数9.39万人,缴存额29.3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7%1.95%5.53%2025年末,缴存总额276.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89%;缴存余额97.29亿元,同比增长11.1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

(二)提取:2025年,3.44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9.58亿元,同比下降13.1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64%,比上年下降14.33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79.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1.2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0.90%41.59%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78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8万笔72.36亿元,贷款余额25.9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28%1.76%,下降11.9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26.67%,比上年末下降7.0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482446.5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5480.6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7329.9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2.68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期以上定期72.0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59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23613.98万元,同比下降7.72%。其中,存款利息15590.7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022.81万元,其他0.4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8003.29万元,同比下降3.93%。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3058.3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05.70万元,其他4539.2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5610.69万元,同比下降18.09%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4.9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60.52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25.19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954.8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681.33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247.7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771.7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845.11万元,同比增长5.44%。其中,人员经费439万元,公用经费155.86万元,专项经费250.2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0万元,不良率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4.47%,非企业单位占75.18%,灵活就业人员占0.35%。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7.34%,非企业单位占71.97%,灵活就业人员占0.6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9.4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47.92%,租赁住房占2.09%,老旧小区改造占0.1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0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82%,出境定居占1.74%,其他占0.8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2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6.41%,比上年末减少4.68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51.81%,购买二手房占47.46%,其他占0.73%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4.86%,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5.14%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57.25%30-40岁(含)占30.80%40-50岁(含)占10.50%50岁以上占1.4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4.2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80%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57.30%,比上年减少5.1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按照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要求,缴存职工及配偶因在工作县(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实际房租支出。个人租房自住每月提取不超过1250元;夫妻不在同一工作地分别租房自住每月合计提取不超过2500元;多子女家庭(因共同居住需要)租住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在当期执行标准基础上上浮80%。多子女夫妻在不同县(市)分别租房自住的,家庭合计租房提取额度不超过35000元。2025年,全年共办理租房提取31894082.45万元。

将四川省内、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与州内建造(大修、翻建)住房同要求、同要件受理,全年共为11个家庭提取226.76万元;

阶段性开展全州缴存职工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业务,当前,已为5个家庭互助人员提取151.29万元;

正式推出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按年定额提取业务,全年共为1535个缴存职工家庭办理定额提取4366.12万元。

继续支持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全年共为49个家庭办理增设电梯提取203.77万元。

开展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本州商品房购房款(含首付)业务,实现从部分到全额支付的多种灵活直付方式。全年共为11个家庭直付购房款185.08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提取:①推进与全国范围内异地购房提取业务规范趋同、信息互通、服务协同。缴存职工在全国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时,可参照购房地住房公积金受理条件执行;②缴存职工在省内及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③推出缴存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按年定额还贷提取业务;④多子女家庭(因共同居住需要)租住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在当期执行标准基础上上浮80%。多子女夫妻在不同县(市)分别租房自住的,家庭合计租房提取额度不超过35000元⑤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贷款: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要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3.075%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积极稳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愿缴能缴”。实施缴存职工本州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代际互助”政策,扩大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提取范围,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全面取消异地购(建)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推进与全国范围购房提取业务规范趋同、服务协同。将法拍房纳入再交易房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职工购房、还贷均可提取。

二是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牵头协调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集成改革,建立“1+N”联审联办机制,打破原有部门间业务壁垒,实现本地再交易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

三是持续增添便民新举措。推出“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按年定额还贷提取”和住房公积金直付本州商品房购房款业务,推进个人账户动账短信提醒服务。取消职工销户提取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已婚职工申请本人住房消费提取提供另一方结婚证明材料。支持社保卡作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公积金服务窗口查询个人信息。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一是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更加好办易办,全年网上办件60173笔,占总办件量的71.77%。“跨省通办”协同高效,首次成功办理1笔省外缴存职工州内还贷跨省网办业务。

二是数据共享、部门联动成效显著。充分运用住建部与人行“总对总”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落实业务系统征信和婚姻状况联网核验机制,服务效能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地见效,全年办结6笔。协助法院冻结28319.2万元、扣划68607.24万元。

三是数据治理取得新成绩。通过对核心业务数据多轮专项清洗、校验和补录,切实解决了数据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等历史遗留问题。电子稽核疑点率全年保持在1.05%左右低位,数据质量指标持续位居全省前列。

四是数据和网络安全保障有力。建立“日常巡检+定期维保+攻防演练”三位一体的运维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强化网络安全、密码应用等安全自查和检测评估,夯实了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全年参与3次国家、省级、州级网络攻防演练均取得较好成绩,实现“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零数据泄漏事件、零违规操作事件”的“三零”目标。中心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位居全州前列。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中心1人获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2个管理部和2人分别获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中心党支部荣获州级2025年度“四强党支部”称号。被州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3次、党员示范窗口2个、“服务明星”5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解读


责任编辑:郭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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