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部署,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居民全周期全链条住房消费和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支持作用,切实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住房需求,中心拟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出优化,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gjjzcfgjh@163.com;联系电话:0837-2831484。
二、意见反馈时限。2026年9月6日截止。
附件: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征求意见稿)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5日
附件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一、常态化政策
(一)提高贷款额度上限
(1)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80万元提高至140万元。
(2)二孩、三孩家庭贷款额度上限可分别上浮20%、30%。
(3)“菁英”“骨干”“青俊”工程人才贷款额度上限可分别上浮60%、40%、20%。
(4)同时符合上述(2)、(3)条情形的,贷款额度上限可叠加计算。
(二)延长借款人年龄上限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的,其借款年龄上限可延长至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职工最长不超过68周岁、女职工最长不超过63周岁。借款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
二、阶段性支持政策
(三)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核定
缴存职工及配偶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办理“商转公”,名下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政策时效:政策发布实施之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四)支持老旧房屋更新优化改造提取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阿坝州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且房龄达到15年(含)以上,符合提取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套房屋更新优化改造提取,提取金额按1800元/平方米核定,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25万元。
政策时效:政策发布实施之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
责任编辑:郭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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