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受理条件: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
●办理材料:1.转移人身份证原件;
2.跨中心转移统一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缴存人到转入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缴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
亲爱的您,如您已开通阿坝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厅(单位版)业务,此项业务可在网厅进行变更申请,无需到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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