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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

发布时间: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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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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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依据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受理条件: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

办理材料:1.转移人身份证原件;

 2.跨中心转移统一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缴存人到转入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缴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

亲爱的,如您已开通阿坝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厅(单位版)业务,此项业务可在网厅进行变更申请,无需到柜台办理


责任编辑:郭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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