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受理条件:单位因变更基数、漏缴、欠缴、缓缴到期等原因少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1.缴存单位补缴预缴确认书;
2.特殊情况时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亲爱的您,如您已开通阿坝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厅(单位版)业务,此项业务可在网厅进行变更申请,无需到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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