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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

发布时间: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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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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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依据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受理条件单位因变更基数、漏缴、欠缴、缓缴到期等原因少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1.缴存单位补缴预缴确认书;

 2.特殊情况时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亲爱的,如您已开通阿坝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厅(单位版)业务,此项业务可在网厅进行变更申请,无需到柜台办理。


责任编辑:郭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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