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阿坝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管理规程》的通知
阿房金管〔2020〕6号
中心各科部:
现将《阿坝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管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管理规程
为规范阿坝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管理,降低贷款逾期率,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阿坝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一、管理内容
贷款资产管理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发放到结清需要实施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和采取的手段措施,具体包括:贷款的贷后检查、信息维护及处理、风险分类、还款处理、催收保全、抵押物管理、档案管理等。
二、管理原则
贷款资产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盯紧逾期、注重效率、确保安全的原则。
三、管理职责
信贷科、各县(市)管理部、受托银行按各自职能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管理工作。
1.按时报送各类核查情况;
2.按规定频率和内容实施贷后检查;
3.定期对贷款资产质量及风险状况进行分析;
4.按时发送贷款催收通知书,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和确保诉讼时效;
5.对不良贷款进行识别,并按权限反馈和处置;
6.按照规定收集、整理、保管、借阅贷款业务档案。
四、管理内容
(一)日常管理
信贷科、各县(市)管理部(以下简称“相关科部”)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每月及时整理贷款资料,确保贷款资料与业务系统内数据保持一致。
2.每月月初及时完成贷款回收数据卸数并核对一致。
3.及时将抵押权证复印及登记入系统和装入档案,及时移交合作银行抵押权证。
4.每月及时与财务对账,确保委贷余额与财务保持一致、确保回收的本金、利息、罚息与财务保持一致。
5.每月及时与合作银行对账,核对委贷总账及明细账账户余额是否与中心科部委贷总账及明细账账户余额保持一致。
6.每月及时与合作银行对账,核对抵押品账目是否与中心科部保持一致。
(二)逾期管理
执行中的贷款要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对发生逾期的立即启动催收机制,实行专岗专人、按月报告的工作制度。受托银行应定期将上月逾期贷款情况和逾期贷款催收情况报送相关科部,科部定期对受托银行催收工作进行分析、评估、考核,有效推动催收工作取得进展。
逾期贷款发生后,应根据逾期贷款情况进行逾期贷款分类,视逾期的不同期数执行不同的检查催收制度。催收保全的方式有电话、短信息、邮寄催收律师函、约谈、上门催收、法律诉讼等。
(三)对抵押品的管理
抵押品检查的主要内容: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占管,受托银行对抵押物凭证的保管情况,抵押物和权利质权的价值变化情况,抵押物有否擅自出租、变卖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合作银行州级及分支机构按季对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资产(抵押他权)进行一次抽查,抽查范围不得低于5%,填制抽查情况登记表及清单,抽查情况于季末10日前报送相关科部。每年一次抵押物现场检查,各县级分支机构填制实物抽查登记表,抽查范围不得低于10户,次年5月前报送检查情况至相关科部。
(四)对解除抵押的操作
1.解除合作企业阶段性担保,并退付保证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退付保证金:一是购房借款人贷款全部还清;二是取得借款人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退付保证金户数以房屋栋数为单位。
2.职工还款完毕后,解除抵押担保(本地、异地)。
借款合同终止并结清债权债务的,受托银行应及时出具贷款本息结清证明,抵押权(质权)人应及时出具同意撤销抵押或终止冻结止付证明,并协助办理后续手续。
(五)变更抵押物的操作
1.变更账户余额联保担保人。
在还款期间,在满足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前提下,可申请解除公积金账户余额担保人担保责任或变更担保人。
2.变更抵押物。
在贷款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抵押物损毁、灭失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经州公积金中心同意,借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抵押物,变更的抵押物需具备完备的房屋权属证明,且抵押价值不低于原抵押物价值。
此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县(市)管理部要根据职责认真执行,在施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以书面形式报信贷科,以便补充完善。
附件2
日常管理流程
1.每月及时整理贷款资料,确保贷款资料与系统内保持一致。
涉及部门:信贷科、各县(市)管理部
2.每月月初及时完成贷款回收数据卸数并核对一致。
相关科部:每月4日前各县(市)管理部完成贷款回收数据卸数工作(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
流程:每月3日前信贷科完成贷款回收数据卸载
发布通知
各县(市)管理部于每月4日前完成贷款回收数据卸载。
受托银行:银行系统升级各受托银行需及时告知中心信贷科,信贷科做好与三德公司沟通联系,确保卸数工作顺利开展。
3.及时将抵押权证复印及登记入系统和装入档案,及时移交合作银行抵押权证。
流程:担保公司将抵押权证寄送至相关科部
中心科部做好扫描抵押权证入系统、复印件入客户贷款档案,并填写登记簿及清单(一个工作日)
相关科部移交至受托银行,做好移交记录(一个工作日)
银行做好抵押权证入系统及档案(一个工作日)
4.每月及时与财务对账,确保委贷余额与财务保持一致、确保回收的本金、利息、罚息与财务保持一致。
相关科部每月完成贷款回收数据卸载后,做好与财务对账工作,报送清单。
5.每月及时与合作银行对账,核对委贷总账及明细账账户余额是否与中心科部委贷总账及明细账账户余额保持一致。
相关科部每月5日前完成与银行核对工作,各县(市)管理部填写登记簿及清单,核对结果报送信贷科,每月10日信贷科向分管领导报送核对结果。
6.每月及时与合作银行对账,核对抵押品账目是否与中心科部保持一致。
相关科部填写核对情况表,每月10日前报送抵押品账目核对情况。
附件3
逾期情况处置流程
一、流程
(一)逾期报送流程。
合作银行州级及分支机构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逾期情况报送至相关科部
各县(市)管理部做好汇总记录一个工作日内报送信贷科
信贷科报送分管领导
(二)司法处理程序流程。
受托银行与县管理部核实并提交相关申请
信贷科向分管领导提交处理意见及贷款资料
中心向受托银行去函
受托银行启动司法程序流程
做好沟通及反馈工作
二、逾期情况的处置
发生一期逾期时,合作银行必须电话通知贷款本人,并做好催收登记。中心科部建立逾期关注登记表,列入关注名单。
发生二期逾期时,合作银行必须电话通知贷款本人及配偶,电话通知贷款关联人(账户余额联保担保人及抵押品所有人),并做好催收登记。中心科部将其列入重点关注。
发生三期逾期时,合作银行必须电话通知贷款本人及配偶,电话通知贷款关联人,并做好催收登记。中心科部必须会同合作银行,联系本人或配偶,要求其还款或签订同意扣划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协议书。由银行提交关于该职工的逾期情况和催收情况,县管理部核实后上报信贷科,经中心领导同意后,冻结该职工公积金账户,并将协助还款通知书发至职工单位,中心科部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并纳入《阿坝州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
发生四期逾期时,合作银行必须电话通知贷款本人及配偶,电话通知贷款关联人。及时通知中心科部,提请扣划贷款合作企业保证金、职工及配偶账户余额、贷款担保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做好催收登记。报请领导同意后中心科部必须立即启动扣划程序。
第一类情况:有合作企业保证金的情况。
流程:合作银行提交借款人逾期情况及催收情况至相关科部
各县(市)管理部核实后拟写扣划保证金申请报送至信贷科
信贷科报请分管领导同意
通知合作企业并反馈知晓函
完成扣划
第二类情况:可以扣划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可以扣划的情况:即贷款档案中的借款合同存在相应扣划约定的或签订了申请书中承诺书的)
流程:合作银行提交借款人逾期情况及催收情况至相关科部
各县(市)管理部核实后拟写扣划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报送至信贷科
信贷科报请分管领导同意
中心印发同意扣划函至管理部及银行
相关科部完成扣划
第三类情况:可以扣划账户余额联保担保人账户余额的(流程同第二类情况)
第四类情况:不具备直接扣划住房公积金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不具备直接扣划的情况:即在借款人贷款档案中借款合同中没有直接扣划账户余额的约定或没有签订申请书中的承诺书),将协助还款通知书(或还款通知书)发至职工单位。同时中心科部列入重点关注,并将其列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
发生五期逾期时,合作银行必须电话通知贷款本人及配偶,电话通知贷款关联人,做好催收登记,并及时通知中心科部。中心科部对不具备直接扣划但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的借款人,启动扣划程序,并将扣划通知书发至职工本人及配偶,贷款关联人,职工所在缴交单位。对账户余额不足无法扣划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中心科部必须及时与合作银行清理贷款资料,做好通过司法途径处理的准备。
发生六期逾期时,合作银行必须电话通知贷款本人及配偶,电话通知贷款关联人,做好催收登记,并及时通知中心相关科部,信贷科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中心立即启动司法处理程序。
附件4
解除和变更抵押物的操作程序
一、解除抵押的操作程序
1.解除合作企业阶段性担保,并退付保证金的程序。
《房屋不动产权》办理后,开发商向管理部提交退付保
证金申请
管理部审核后,在系统中更改房屋性质为期房并做好抵押变更登记
管理部提交保证金退付相关材料至信贷科
信贷科审核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管理部在系统中发起保证金退付流程
信贷科审核后,资金运营管理科退付保证金
2.职工还款完毕后,解除抵押担保的程序(本地、异地)。
本地:向受托银行提出解除抵押担保申请
受托银行核实情况后出具解除抵押证明材料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除抵押担保
异地:向受托银行提出解除抵押担保申请
受托银行核实情况后出具解除抵押证明材料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除抵押担保
二、变更抵押物的操作程序
1.变更账户余额联保担保人的程序。
借款人向中心提出变更担保人申请
相关科部核实情况,出具情况说明
解除原担保人担保责任录入新担保人情况及担保承诺
冻结新担保人账户
2.变更抵押物的程序。
借款人向中心提出变更抵押物申请,附新抵押物房产证
相关科部与受托银行核实原抵押物损毁等情况,并审核新抵押物评估价值,出具情况说明报送信贷科
报送中心领导审核同意
中心印发同意变更抵押物函至银行,银行出具新抵押物评估相关资料
借款人携新抵押物权证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及新抵押物房产证、评估报告至中心办理
中心审核同意后至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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