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受理条件:单位新设立。
●办理材料: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中心提供统一模板);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
3.组织人事部门的《工资审定表》或《劳动合同》;
4.加盖单位公章的《阿坝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网厅申请无需提供);
5.法人、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
6.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如法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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