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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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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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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受理条件: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阿坝州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启封/封存/销户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监管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

  3.经办人身份证。

  4.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网厅申请需原件拍照上传)。


责任编辑:郭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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