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受理条件: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阿坝州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启封/封存/销户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监管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
3.经办人身份证。
4.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网厅申请需原件拍照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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