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7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7日,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州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的实际行动,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作为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迅速行动,确保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向州委交出合格答卷。9月27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传达学习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安排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班负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围绕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组织干部职工集思广益,抓紧具体研究和推动落实,形成了协调联动、上下一心抓整改的共识与合力。
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强化任务落实。在深入研究讨论基础上,10月10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照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细化制定40条整改措施、1个落实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所有问题与人一一对应、与工作一一对应,明确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不放过、问题解决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是着眼推动发展,强化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解决问题和推动发展相结合、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认真查找问题背后隐藏的主观原因、作风积弊和制度缺陷,举一反三,增强主观能动性,转变改进作风,着力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过程转化为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正能量、推动中心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的过程。
巡察整改中,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党组会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和组织推进整改工作,以身作则,带头整改。一是亲自抓。亲自起草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亲自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亲自制定和协调落实重要整改措施,确保了整改工作“一盘棋”,措施落实有力。二是高效抓。坚持不等不拖、及早着手,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机制不完善、窗口形象建设不够规范等问题;集中整改期间,组织力量对反馈问题按台账逐一加紧整改,实现问题整改面100%,问题整改率90%。三是深入抓。坚持系统协调抓整改,着力加强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建立解决问题和防止问题反弹常态长效机制。集中整改期间,组织完成了中心各类风险防控指引、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措施改进、文件规范运转、干部职工激励保障、社会化服务人员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的健全完善和调整优化,强化了党建工作和综合性工作方面的短板,推动了党建与业务、防风险与促发展更好融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1.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健全落实“定岗定责定人”和业务季度分析调度制度,修订中心《年度绩效考评激励方案》;完善中心公文运转工作规则,强化了管理部学习制度规范和涉综合性工作落实。下半年,班子成员带领各科负责人分别深入13县(市)管理部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化短板弱项指导,做到了检查指导全覆盖,层层压紧压实了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四同一融合”,2024年3月、7月,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安排、总结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短板问题,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着力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工作信息报送发布的通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编制、审核编辑等制度,规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格式,加强日常监控,提升了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了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二)履行主责主业用力不够,管理运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3.对逾期缴存单位未建立有效约束机制。
整改情况:制发《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缴存工作的通知》,建立落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定期清理、统计和工作提示、通报制度,督促缴存单位依法规范缴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24年3月欠缴7—10个月的5个单位中,2个单位已督促补缴,未发生新的欠缴,3个单位因无缴存职工已按规定做了账户封存。
4.对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处置偏软。
整改情况:一是在现行骗提处置措施基础上,争取了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支持,对新查实骗提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将有关情况抄报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联动惩处机制。二是针对3名职工骗提资金未足额退回的问题,中心认真研究分析其个人和家庭实际情况,按照刚性与柔性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每月定额方式追退,截至2024年11月底,3名骗提职工未退回资金从18.63万元降至13.05万元。三是坚持堵疏结合,优化公积金政策业务设置和宣传,增设了职工异地购房按揭贷款委托按月定额提取、州内购房“代际互助”提取等新业务,更好保障了职工合理合规使用公积金需求。
5.主动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同县市的沟通协调,对具备条件的阿坝、若尔盖管理部,分别于2024年5月、12月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对不太具备条件的汶川、九寨沟管理部,县主管部门将其作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纳入统一管理。同时,通过加装监控设备,加强了远程常态监管。二是加强档案定期分类清理归档,完成2006—2012年度文书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协调将公积金业务档案纳入州档案馆管理,减轻了自身档案管理场地设施不足的压力。
6.履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明确工会、教育、经信等机构选派委员为相应系统或行业职工代表,审计、司法、自然资源、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等机构选派委员为专家代表,13县(市)选派委员兼具辖区职工代表身份。建立落实《中心班子成员定向联系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制度》,畅通交流渠道,强化日常汇报,促进作用发挥。
(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用力不够,风险防控流于形式。
7.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3月8日召开中心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3月28日召开党组会审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要求,7月10日召开中心党组会,党组书记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总结报送中心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抓好片区风纪交叉现场监督检查制度落实。11月,中心党组派出5名片区风纪监督员分别深入13县(市)管理部,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和走访听取辖区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意见建议等方式,对管理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管理服务质效、作风纪律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和指导,有力促进了管理部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二是加强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审核把关,班子成员认真撰写2024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审核把关分管科部负责人报告,党组书记全面审核把关党组成员和各科部负责人报告,切实增强了工作的严肃性,提高了报告文稿质量。
9.风险防控措施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准确研判和适应形势变化,在全面梳理风险类型、风险点位的基础上,修订完善《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风险防控指引》,明确岗位风险等级、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二是细化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完成B岗人员选配。
(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项目采购管理不到位、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
10.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职工的激励措施》等内控制度,作废《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切实做好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二是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落实,中心党组7月10日、10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汇报,研究安排2025—2027年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不断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三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采购程序和合同签订及执行要求,依法规范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四是班子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加强与财务人员谈心谈话,强调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把支出审核关,规范会计核算,客观真实反映中心财政财务支出情况,充分发挥会计师的专业优势,促进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11.采购程序不规范,程序倒置,评审资料高度一致。
整改情况:优化调整中心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2024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租赁和运行维护”项目采购,在开标评审环节,派出1名采购工作组成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开标评审,1名验收组成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依法规范。
(五)深化作风转变不到位,干部管理宽松软。
1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不够。
整改情况:认真践行“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班子成员带头转变作风,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头分批全覆盖深入13县(市)管理部调研督导,切实摸清一线实情和职工所思所想,切实解决困难问题,做到精细指导、就事施策、因人施教。2024年,协调解决了松潘管理部办公场地不足问题,解决了黑水管理部职工周转房楼顶渗水问题,实现了1名职工家庭“团聚”愿望。
13.内部管理不严不实,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和导向,强化纪律规矩教育和制度逗硬落实。2024年,中心党组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干部关心关爱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措施》《中心市场化服务外包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中心年度工作考评负面清单》,不断健全完善中心制度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坚持能力素质和道德品行并重,加强社会化服务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估,促进更好履职发挥作用。2024年,退回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人员1名、作用发挥不好人员1名。
14.信访投诉反映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占比较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强责任落实做好群众职工来电来信来访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不予受办理类业务有关情况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着力完善优化12345市民热线受办理和信访工作流程。二是落实专门科室和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网上咨询回复和12345市民热线受办理及信访处置工作,切实加强来电来访问题定期盘点总结和研判,全面提高工作人员问题处理能力和处置效率。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业务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州县“两会”、宪法日等广泛开展宣传,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切实提高了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信访投诉明显下降。2024年受办理信访件0件,同比下降100%;12345投诉10起,同比下降28.57%。
(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制度执行不到位。
15.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2024年,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2次,上党课4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65人次。12月12日,从严从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严肃性。
16.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做到了“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制定落实《关于支持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的若干措施》,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组工作,做到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前报请纪检组领导参加,主动接受其全面全过程监督和指导。
(七)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活力不足,交流任用不够。
17.重要岗位人员长期未交流任职。
整改情况:一是将加强轮岗交流作为增强队伍活力才干、防范风险隐患的重要举措,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常态长效机制。二是8个超期任职管理部负责人中,3人已于年内退休,1人于4月下派驻村工作,1名因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不再安排轮岗,其余3名于2025年2月轮岗到位。
18.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不力。
整改情况:鲜明州委选人用人工作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动态优化调整“红色薪火工程”蓄水池干部,组织19名年轻干部跨地区跨科部交流锻炼学习,完成4个管理部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截至12月,中心“蓄水池”储备干部21名,其中年轻干部占85.71%、女干部占80.95%、少数民族干部占66.67%、党外干部占42.86%。内设机构配备35岁左右的科级领导干部8个,占比42.10%,同比增长5个百分点;其中新配备35岁左右科级正职3名,占比提高到15.79%。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9.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2024年召开党组会23次,主任办公会8次。加强党建工作人员选配和培训,按时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落实党组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要求,选优配齐支部副书记和组织、纪检、宣传委员,切实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党员发展程序,2024年党支部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3名,讨论接收预备党员1名。中心现有党员35名,占比53.85%。
20.班子整体活力不足。
整改情况:加强向州委和组织部门相关情况汇报,争取组织支持,优化班子结构。11月,中心党组在认真研判分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的基础上,慎重向州委组织部填报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以下干部成熟度及培养使用方向等研判信息登记表。12月,中心党组积极向组织部门汇报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推荐优秀干部。
四、巡察建议贯彻落实情况
按照“巡察建议”办理要求,州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公积金中心围绕落实“巡察建议”关于“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担保资金收取合规合法”原则要求,研究制定了《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落实“巡察建议”工作方案》,报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印发实施。
1.做好存量“保证金”分类妥处工作。一是仍在合作期限内,以及已过合作期限但仍正常经营的企业项目保证金余额,协调组织企业在银行开设保证金专户并作资金核对划转,由银行、中心和开发商共同监管。二是已过合作期限且开发企业已歇业解散一时无法取得联系的项目保证金余额,以及处于法律纠纷中的企业的保证金余额、开发主体为政府部门无法开设保证金账户进行划转的项目保证金余额,仍由公积金中心专户管理,待条件具备后及时退还。所有保证金退还完毕后,中心不再保留保证金管理账户。截至2025年3月底,已完成31个合作楼盘6650.18万元阶段性保证金的划转工作,分别占68.89%、85.74%;其中2020年后签约合作楼盘24个,占比100%。
2.探索新的有效风控管理办法。一是把牢公积金贷款的金融属性和委托业务性质,坚持把开发企业履行购房人贷款还款阶段性担保责任作为公积金贷款合作准入的必要条件,不作简单轻易废除。二是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除现金担保方式外,增加银行保函和其他有效担保方式供企业自主选择。三是突出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的商事民事性质,以银行为实施主体,确保合法合规。从2025年1月开始,公积金中心不再作为实施保证金风控措施的法律主体方。相关管理机制、制度的建立以及各类协议文本的修订等工作,在2025年上半年完成。四是抓好保证金风控措施及责任落实,加强合作银行委托业务办理协调协作及质效评估,加强保证金措施落实定期不定期核对核实,加强保证金涉法执行依法维权,确保保证金措施在维护公积金资金安全和购房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应有作用。
五、移交立行立改、信访等事项整改情况:无
六、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坚持把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中心党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重大政治任务,推动问题整改持续向纵深发展,谋划和开展好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改彻底、不反弹,不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按时优质完成整改任务。坚决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巡察整改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抓实抓细整改工作,加强“问题销号”管理,做到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放过、问题解决不到位不放过。
二是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并重,查漏补缺,着力构建完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制度体系,提升中心整体工作规范协调、高效运转水平,着力增强业务管理工作前瞻性和预见性,提升推动公积金防风险和高质量发展能力。
三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动力,常态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将马克思主义正确的辩证法和唯物论运用于工作之中,围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面向服务对象、面向基层一线、面向新的形势,以开放的思维和改革的举措,提高及时发现、纠正和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深入推进阳光、透明公积金建设,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4月16日至5月15日。联系电话0837-2832725;邮寄地址:马尔康市崇列街1号,邮政编码:624000;电子邮箱:abzgjjzx@163.com。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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